关于反映徽盐龙湖湾小区商铺违法占用业主公摊面积搭建仓库的问题

2024-12-5

信件编号:16245512542849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反映徽盐龙湖湾小区商铺违法占用业主公摊面积搭建仓库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1-07-12 16:55

来信内容:    

徽盐龙湖湾小区二期13号楼商住楼栋,总高33层,3楼及以上为居民住宅,12层为商铺。 投诉问题如下: 1,开发商出售商铺时候并未审核把关,导致楼下商铺有几家餐饮,其烟道对小区内排放,一是气味对13号楼业主造成困扰;二是噪音尤其是夜晚噪音对业主造成困扰;三对其消防是否合格抱有一定质疑态度。餐饮行业经常使用明火,此栋楼为33层高层楼栋,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楼下商铺违法占用业主公摊面积搭建仓库,入户大厅的左右两侧公摊面积全部被商铺违法用彩钢瓦棚、窗帘、塑料棚等方式搭建起仓库。此种举措不仅侵占业主合法权益,同时大量的货物堆积尤其是纸箱一类的杂物易燃易起火,在这个天气下容易发生火灾隐患。 3,开发商建造时为商铺留有直接进入小区内部的后门,对此小区业主觉得会对小区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困扰,外来人员可以直接进入小区内部。 徽盐龙湖湾13楼业主因此问题已向物业请求解决,但并未有所成效,实属没有办法,故恳请政府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问题,维护我们业主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我们要求能够拆除商铺的违建仓库,消除乱搭乱建的行为,同时封闭商铺直接进入小区内部的后门,整顿商铺尤其是餐饮商铺对业主造成的困扰。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及时给予解决,为盼。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金安区政府

办理时间:     2021-07-16 22:33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房产中心、区消防大队及属地东市街道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现场核查,13号楼110112113号商铺业主用彩钢瓦棚、窗帘、塑料棚等方式搭建仓库,侵占了物业共用部位;餐饮单位六安市爱鹅汇饭店已安装三位一体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管道排放口通至小区下水管道,设备正常运行时的音贝处于国家规定正常范围内;开发商交付时,商铺确有可直接进入小区内部的后门。 713日上午,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房产中心、区消防大队及属地东市街道组成联合调查组,分别就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具体整改意见。 1、关于楼下商铺私搭乱建仓库的问题。区房产中心已督促物业企业立即对13号楼110112113商铺业主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714日上午,13号楼占用公共区域的世纪华联超市、淮南牛肉汤、裕民窗帘三家商户,已将私搭仓库自行拆除完毕,并对楼道卫生进行了清理。 2、关于油烟污染及噪音扰民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爱鹅汇饭店经营户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全封闭处理,并将排烟口移至该饭店南边空地处,确保噪声不扰民。该事项已于714日上午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区消防大队已责令该商户在明火做饭区域安装防火门,做好防火物理分割,尽可能降低火灾风险。 3、关于商铺留有后门的问题。目前,商铺后门已锁上,钥匙由物业服务企业保管,外来人员不得通过商铺后门随意进出小区。 同时,我区房产中心已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督和巡查,严厉禁止占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向属地街道和城管部门报告,由城管部门组织力量集中予以拆除。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您有何疑问,可联系东市街道,联系电话:0564-331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