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17448平方米的仓库,从强制执行到主动腾退! |
2025-2-25 |
占地17448平方米的仓库,从强制执行到主动腾退! 政务:天津高法 6间仓库
占地面积共17448平方米
如何开展腾退工作?
申请执行人某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是某企业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地点位于西青区的某处仓库。
2022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该建筑面积为17448平方米的仓库出租给被执行人作为仓储物流使用。然而被执行人在经营使用中并未配备相关消防设备设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在收到申请人发出停止违规经营的函告后,被执行人一直拖延,未能按时完成整改。
某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遂以租赁合同纠纷诉至西青法院。
法院经依法审理,判令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限期腾退,并支付占有使用费。判决生效后,因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某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案涉仓库曾被被执行人转租改建为羽毛球、篮球、游泳等运动场馆,因此本案存在房屋面积大、腾退物品多、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等问题。
受理案件后,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承办法官依法张贴腾房公告,多次前往该仓库现场调查取证,深入了解标的状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对被执行人释明法理,督促其尽快腾退仓库及相关生产经营物品。
案涉6个仓库存放着大量不同类别、不同用途的货物和机器设备,若贸然开展一次性强制腾退,将对企业的后续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承办人带领团队对6个仓库开展“地毯式”实地勘查,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逐一对仓储物品进行分类登记,并制作腾退财产清单。同时,通过评估仓储财物的性质以及腾退难度,确定了分批次腾退的执行策略,并优先对存放具备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腾退。
此外在开展实地勘查的同时,承办人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就和解协议的内容开展沟通,明确双方诉求与矛盾焦点,确定分期腾退的时间节点,并要求被执行人定期汇报腾退进度,确保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力求在保证腾退效率的同时,将企业的经营损失降到最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将案涉仓库分三个批次进行腾退的和解协议,本案以执行和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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